3月27日,記者從省科技廳獲悉,為支持企業積極承接“三項改革”成果,鼓勵和引導試點單位探索采用“先使用后付費”方式,將科技成果許可給企業使用,省科技廳制定《陜西省推行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費工作指引》。
“先使用后付費”是指納入試點的省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將已實施單列管理的科技成果許可給企業使用,許可雙方明確約定采取“零門檻費+階段性支付+收入提成”或“延期支付許可費”等方式支付許可費,支付時間應至少在許可合同生效一年(含)或被許可方基于此科技成果形成產品或提供服務產生收入之后。
科技成果的范圍包括納入試點的省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已授權且有效的專利技術、計算機軟件著作、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以及生物醫藥新品種等。
陜西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作為發布科技成果與對接科研需求的服務平臺,試點單位通過該平臺發布“先使用后付費”成果,企業可以在服務平臺中以“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承接試點單位科技成果。
據介紹,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費工作流程為試點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發布科技成果信息,包括成果簡介、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許可方式等信息;企業查看已發布的科技成果信息,并與合適的科技成果進行線下對接,雙方通過服務平臺完成匹配;雙方線下簽訂 “先使用后付費”技術許可合同,并進行技術合同認定登記,上傳至服務平臺備案,實施科技成果轉化,試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申請許可補貼;支持擔保機構為企業提供相應擔保服務,根據擔保機構所承擔的風險,后續給予擔保補貼;企業按合同約定支付許可費用后,雙方在服務平臺上傳交易支付明細,企業申請承接補貼。
補貼分為許可補貼、承接補貼和擔保補貼。許可補貼對象為成果許可方(試點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承接補貼對象為成果被許可方(企業),擔保補貼對象為擔保機構。
對于成果許可方,根據技術許可合同中涉及的成果數量給予補貼,對合同許可方(專利權人)的單項成果補助0.2萬元(同一年度,同一成果完成人補助總額不超過2萬元;每個試點單位不超過100萬元)。同一成果為多家企業提供許可的(普通許可方式),只補貼首次許可。對于成果被許可方,使用該成果后,并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許可費用,可補貼實際支付費用的25%,單筆補助不超過10萬元,同一年度,同一企業補助總額不超過100萬元。(記者 關穎)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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