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記者從市政府獲悉,為進一步加強大氣污染防治,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市政府發布通告,決定調整我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區(以下簡稱禁燃區)范圍,即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本次調整后,全市禁燃區面積合計4925.6681平方公里。其中主城區中,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灞橋區(除洪慶街道白蟒村、百花嶺村、三陽院村、新興村、車王村)、未央區全部劃定為禁燃區,面積共計415.67平方公里。開發區中,西咸新區直管區、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浐灞國際港、航天基地全部劃定為禁燃區,面積共計1431.9166平方公里。其他區縣中,閻良區、高陵區全部劃定為禁燃區,面積共計529.53平方公里。臨潼區、長安區、鄠邑區、藍田縣、周至縣部分區域劃定為禁燃區,面積共計2548.5515平方公里。
禁燃區內,禁止銷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擴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設施。已建成的(燃煤火電企業及集中供熱企業除外),應當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或者改用天然氣、頁巖氣、煤層氣、液化石油氣、干熱巖、電、太陽能以及其他清潔能源。
什么是高污染燃料?都有哪些類型?
記者了解到,通告中所稱的高污染燃料按照生態環境部《高污染燃料目錄》Ⅲ類規范執行,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含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漿、型煤、焦炭、蘭炭等);石油焦、油頁巖、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專用鍋爐或未配置高效除塵設施的專用鍋爐燃用的生物質成型燃料。(記者 郭旭)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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