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記者從省審計廳獲悉:為進一步強化對省屬企業出資人監督與審計監督協同,增強監督合力,省委審計辦、省國資委、省審計廳近日聯合出臺《國資監督與審計監督協同辦法》。
《辦法》規定,省委審計辦牽頭做好省國資委與省審計廳協同監督的組織協調和督促落實。省國資委、省審計廳明確一名副廳級領導分管協同工作,明確一名處級干部擔任協同監督工作聯絡員,負責推進落實監督協同相關事宜。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工作會議,通報監督協同工作落實情況,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推動協同監督工作有序開展。
《辦法》要求,省國資委、省審計廳要立足職能發揮和優勢互補,從組織共建、計劃共商、資源共享、成果共用、整改共促、內審共促等方面加強工作協同。省審計廳草擬年度審計計劃時,涉及省屬企業審計事項要征求省國資委意見。省國資委、省審計廳要指導省屬國有企業加強大數據平臺建設,推動省屬國有企業數據共享共用,提高協同監督工作質效。審計部門要加強對省屬國有企業內審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推動省屬國有企業健全完善內部審計組織體系、制度體系。
對于整改落實工作,省審計廳企業審計處處長盧建華介紹:“《辦法》明確,省委審計辦要牽頭組織省國資委和省審計廳定期研判省屬國有企業審計問題整改落實工作。省國資委要加強監督管理,督促省屬國有企業落實整改要求,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做好源頭治理。省審計廳要做好整改工作分類指導、結果審核和跟蹤督查。”(記者 肖倩 見習記者 張佳儀)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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