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衛健委、財政局印發了《西安市計劃生育家庭綜合保險指導意見(2025年-2029年)》。
計生家庭綜合保險旨在增強參保家庭應對意外傷害能力,將承保對象覆蓋到家庭所有成員,最大限度地維護參保群眾的利益。計生家庭綜合保險“一張保單保全家”,要做到與全市經濟發展水平、財政支付能力和家庭承受能力相適應。
承保范圍:
(一)獨生子女和農村雙女戶家庭。戶籍為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的,子女年齡在18周歲以下(含),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家庭和符合當時生育政策的農村雙女戶家庭。家庭成員(父母或監護人、子女)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保。以家庭為單位參保,財政每戶補貼40元,由市、區(縣)、開發區按比例分擔,超額保費自費支付。
(二)18周歲以下(含)一孩、兩孩、三孩家庭。戶籍為西安市行政區域內的或居住在西安市行政區域內1年以上,子女年齡在18周歲以下(含)的一孩、兩孩、三孩家庭,家庭成員(父母或監護人、子女)均可作為被保險人參保。以家庭為單位自費支付保費。本條所列一孩、兩孩、三孩家庭指不符合上述第(一)條所列條件的一孩、兩孩家庭。
保險責任:
第一被保險人為子女。保險責任分為: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傷殘、意外傷害醫療費、疾病住院醫療費。
第二被保險人為父母或監護人。保險責任分為:意外身故或疾病身故、重大疾病、意外傷害醫療費、疾病住院醫療費。
西安市計劃生育協會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計生家庭綜合保險工作。各區縣(開發區)計生協和保險公司屬地服務機構成立相應的工作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工作,做好群眾參保、理賠工作。保險公司屬地服務機構應針對特殊服務對象,主動開展參保理賠服務。
(華商報大風新聞記者 李琳)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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