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記者從省生態環境廳獲悉:近年來,陜西不斷加強生態環境法治建設,堅持依法行政,加大“放管服”力度,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和美麗陜西建設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在生態環境保護和治理工作中,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和標準是環境監測執法監管的依據。依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是維護公眾環境權益、建設美麗陜西的重要保障。”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與標準處處長張斌說。
加強法治建設,扎緊生態環境保護“法治籬笆”。今年,省生態環境廳印發《2024年度法治建設工作要點》等文件,對生態環境領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發布《關中地區生活垃圾焚燒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生態環境強制性地方標準,為持續推進關中地區空氣質量改善、削減關中地區垃圾焚燒行業大氣污染物排放量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今年以來,省生態環境廳持續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加大對行政執法事項和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力度,對235項行政執法事項進行法制審核,糾正問題6項,確保行政權力規范運行。
加大“放管服”力度。省生態環境廳研究制定《陜西省生態環境廳深化營商環境突破年行動方案》,制定5大項16條具體措施,助企紓困解難,對600個省級重點項目環評審批,采取專人負責、定期調度、提前介入、跟蹤服務等措施,優化辦事流程,建設項目環評報告審批時間平均20.7天,比法定時限壓縮70%。
深化柔性執法,全省生態環境部門今年以來共依據裁量權基準對企業減免處罰101次,涉及金額949.1萬元;通過開展企事業單位環境信用評價,實現重污染天氣減排措施“一廠一策”,避免“一刀切”。
我省還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建設,強化案件線索篩查和賠償案例實踐,持續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鑒定評估機構建設。目前,全省共有12家鑒定評估機構、環境損害類司法鑒定專家100人。
(記者 李欣澤)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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