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記者從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西安市鄠邑區人民法院近日發出全市首份探望權自動履行承諾書,對離異夫妻關于子女的探望權問題作出引導和約束,既保障離婚父母探望子女的權益,也對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給予司法呵護。
探望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一方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探望、聯系、會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權利?!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第一款明確規定,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但現實中,因婚姻家庭關系具有復雜性,法院對離婚的當事人作出判決書或調解書,婚姻關系依法解除,卻很難保障探望權的有效行使,這不僅阻礙了父母一方對子女的親情陪伴和家庭教育,還會對孩子身心造成傷害。
此案中,陳某與劉某系夫妻,生育一女。雙方因長期分居感情破裂,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經鄠邑區人民法院調解,雙方就離婚及財產分割達成一致,但對未成年子女的探望安排存在分歧。
“探望權是基于血緣關系而產生的親權性權利,其立法初衷在于有效彌補因父母婚姻關系終止、家庭成員組成的變更給未成年子女造成的不利影響。”承辦法官闕宏志說,為避免日后因探望問題再生訴訟,對子女造成二次傷害,他在充分釋法明理、告知相關權利義務和法律后果的基礎上,耐心引導雙方當事人簽署了探望權自動履行承諾書。承諾書簽訂后,陳某表示會主動配合劉某行使探望權,不故意阻撓、限制其探望子女;劉某承諾,會適時合理地行使探望權,探望期間不隱匿、轉移孩子,不做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行為。
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相關業務負責人表示,簽署探望權自動履行承諾書,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未來因探望權執行問題引發新糾紛的可能性,為破解“探望困境”提供了新的解決路徑。同時,簽署承諾書的過程也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和情感引導,能敦促離婚雙方放下對立情緒,將關注點回歸到子女的健康成長上,有助于彌合家庭裂痕、維護親情延續。
(記者 陶玉瓊)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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