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商洛市商南縣檢察院認真貫徹“生態檢察環境保護”工作,緊密結合該縣生態建設實際,探索建立“四個整合”工作機制,全面提升生態檢察工作質效,為全縣綠色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務。
一是整合檢察職能,加大保護力度。依法履行批捕、起訴職能,重點打擊污染環境、非法采伐等犯罪,加大對破壞生態環境刑事犯罪的懲治力度。強化對破壞環境刑事案件的訴訟監督,重點監督群眾反映強烈的有案不移、以罰代刑、有罪不立、有罪不究等違法行為。積極開展生態檢察公益訴訟,對涉及侵害環境公益的民事案件,要求有關監管職責的部門起訴,并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履行職責。
二是整合內部資源,形成保護合力。從各部室挑選業務骨干成立生態案件辦案組,全面履行生態環境犯罪案件批捕、起訴等職責,建立生態案件辦理“綠色通道”,對影響力大、涉及面廣的重大疑難案件,依法快速快捕,增強打擊犯罪的威懾力。加強內部協作配合,實現案件信息共享,監督資源互通,推動生態檢察工作向縱深發展。
三是整合外部力量,強化聯動協作。針對疑難復雜案件,及時提前介入,引導公安偵查取證,著力提高辦案質量,凸顯打擊實效。建立健全以信息共享、線索移送、共同配合、共同預防為主要內容的“兩法”銜接機制,定期聯合環保、林業、國土等部門,對檢查破壞環境資源案件的查處情況,查閱行政執法案件臺賬,抽查行政處罰案卷,拓寬線索來源。
四是整合宣傳手段,凝聚環保共識。積極開展宣傳活動,印發生態檢察宣傳資料,及時公開破壞生態環境犯罪案件的相關法律文書,使社會各界了解和支持專項活動。運用“兩微一端”新媒體平臺,發布環境資源犯罪舉報渠道,引導群眾積極參與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監督。(商南檢察院 陳園園)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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