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志宏
編修地方志是中華民族特有的優秀文化傳統,地方志是中華文化之瑰寶,既是客觀的文化載體,又是厚重的歷史積淀,歷代政權都非常重視、提倡地方志編修。延安時期,中國共產黨充分重視地方志的存史資治功能,中共中央和陜甘寧邊區各級黨委、政府在艱苦卓絕的施政條件下,積極開展舊志收集保護工作,并最早在局部執政區域制定方志工作有關法規,為邊區建設發揮了獨特的明曉地情、輔政資治作用。
一、采取切實措施保護包括地方志在內的歷史文獻
陜甘寧邊區特別是延安地區,因為歷史上經濟文化相對落后,且戰亂頻仍,修志次數不多,志書存量較少,屬于一種稀缺的歷史文化資源。正因為地方志價值獨特、存世甚罕,在當時較為稀缺的歷史文獻中就顯得格外珍貴,因此頗受黨政各級領導和部門的重視。
1939年3月,中共中央宣傳部發布第一個保護文物的專門文件《關于保存歷史文獻及古跡古物的通告》。《通告》雖然沒有明確指出地方志,但地方志自然包含在“一切歷史文獻”中。同年11月23日,陜甘寧邊區政府主席林伯渠、副主席高自立和邊區政府教育廳廳長周揚簽發《陜甘寧邊區政府給各分區行政專員各縣縣長的訓令——為調查古物、文獻及古跡事》。責令各縣、區、鄉指定專人負責調查,填記古物、文獻、名勝古跡三種調查表,對調查所得之古物、文獻及古跡暫由所在區、鄉或縣政府保管,“加以整理發揚,并妥予保存”,并對自愿捐獻或出賣古物、文獻的群眾酌予獎勵,對工作得力的政府工作人員亦適當獎勵。
1943年5月,林伯渠送劉志丹烈士靈櫬到達保安(今志丹)縣城,見到清光緒二十四年侯昌銘纂修的《保安縣志略》未印殘本上冊,如獲至寶。謝覺哉代其作序曰:“邊區地僻,又迭經兵火,許多縣的志書,年久失修,老的志書也散佚得很。邊府曾函令各縣注意收集,所得還很不全,應繼續向各地的故家老人詢問或借抄或價買,使各縣歷史人文地宜的記載,都得燦然可考。”同時囑告:“如有藏得下冊底本的望函送邊府續印。這不只搜求舊文獻,而是于新的邊區建設,大有幫助。”謝覺哉曾先后任中共陜甘寧邊區中央局副書記、陜甘寧邊區政府秘書長兼政府黨團書記、陜甘寧邊區參議會副參議長等職。
解放戰爭后期,國民黨軍節節敗退,人民解放軍向西北各地乘勝進軍。1948年3月,邊區政府、陜甘寧晉綏聯防軍司令部、西北局又及時發布保護各地文物古跡的布告。布告規定,在新解放區,對于貴重文物,如古版書籍、宗教經典、地方志、風土志、各種調查統計圖表、碑帖、雕刻及其照版等,應由軍隊政治機關或當地縣委、縣政府負責征集,并開具清單派人護送西北局宣傳部統一保管。
二、中國共產黨在局部執政區域嘗試開展地方志工作
在抗日戰爭進入相持階段后,中國共產黨在陜甘寧邊區相對比較和平的環境局部執政,把陜甘寧邊區視為新民主主義的“試驗區”“示范區”,開展大規模的經濟文化建設,邊區有識之士也提出了編修志書、年鑒的設想,邊區權力機關通過行政法規把修志列為政府職責,中國共產黨在陜甘寧邊區進行了地方志工作的最早探索。
1941年11月,陜甘寧邊區第二屆參議會在延安召開,教育廳提出“成立地方文物保管委員會編修地方志人物志案”,張仲實等提出“編修邊區志或年鑒案”提案,大會以143票獲得多數同意,通過審查意見。雖然囿于當時戰爭環境和財政狀況,修志工作未能開展,但修志工作的建議能在邊區最高權力機構通過,說明邊區權力機關對此項工作給予了足夠的重視,實屬難能可貴。
1942年1月,由陜甘寧邊區第二屆參議會通過的《陜甘寧邊區縣政府組織暫行條例》公布實施,其中第十一條規定:“第三科掌理教育行政、學校教育、社會教育、民教館、圖書館、公園、古跡、編修縣志及其他文化建設事項。”值得一提的是,這是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將修志工作寫入政府職能,邊區將地方志工作納入法制化層面。中國共產黨在陜甘寧邊區局部執政過程中,開始注重修志工作,并對修志工作的責任主體作出規定,這是中國共產黨地方志事業最早的制度安排。
三、讀志用志,知地情察民風資治理
地方志獨特的“官修”“政書”特點,客觀上保證了志書的權威性和連續性,并以其鮮明的地域色彩,成為地域文化最豐富的載體、最厚重的積淀,是延安干部鑒古知今、了解熟悉陜北地情民風的重要途徑。
1941年6月3日,西北局發出通知:“為著更好地熟悉與從歷史上來考察各地具體情況與特點,以加強對各地工作領導起見,西北局特于秘書處設立材料研究室,專負猬集過去及現在各種材料以資參考。”通知列出要求各級黨委收集整理的材料若干項,其中第一條就是“各縣縣志、名人烈士傳及歌謠等”。同年8月1日,中共中央《關于調查研究的決定》更是強調:“我黨現在已是一個擔負著偉大革命任務的大政黨,必須力戒空疏,力戒膚淺,掃除主觀主義作風,采用具體辦法,加重對于歷史,對于環境,對于國內外、省內外、縣內外具體情況的調查與研究。”并在第三條中規定“收集縣志、府志、省志、家譜,加以研究”。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在正式文件中提到地方志的研究資政價值。
鹽是邊區最大出產,也是除公糧外,政府最大收入。1941年7月,謝覺哉在日記中記道:“林老在志書上錄出一故實,示我錄此。”這一“故實”就是著名的許瑤《延民疾苦五條》。林伯渠、謝覺哉查閱的即《延安府志》第七十四卷。許瑤,常熟人,曾任清順治年間分巡河西道,其《延民疾苦五條》,條陳延屬弊政,載于清嘉慶《延安府志》,是研究陜北歷史的重要文獻。謝老逐字抄錄,作為研究當時陜甘寧邊區正在開展的運鹽工作的重要歷史參考。通過對方志記載的研究和向當地知情者的交談了解,他發現了“動員運鹽”的弊端,并致信毛澤東主席提出改進建議。
1947年,彭德懷在與謝覺哉閑談時說:“陜北某縣縣志有一首描寫地主生活的詩:‘冷窯暖炕一盆火,稀稀咸菜泡蒸饃。’其生活原不過如此。”彭德懷所說的“某縣縣志”,應當是民國《洛川縣志》。該志之《方言謠諺志》有“暖窯熱炕一盆火,稀粥咸菜泡蒸饃。此為人生至樂也”的記載,縣志所載與兩人言談個別字句略有出入,疑為當時記憶或記錄造成的。其時,中共中央公布《中國土地法大綱》,各解放區深入開展土地改革運動,正面臨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地方志中農村富有階級對富裕生活的通俗表達,加深了他對陜北社會及其階級狀態的了解,彭德懷引證的方志語言也讓謝老留下了深刻印象。
延安時期,對地方志的涉獵范圍較廣,從縣志、府志到省志都有。1943年,林伯渠函印清光緒侯昌銘纂修的《保安縣志略》若干份分贈謝覺哉等同志,序言特別指出,“收集縣志、府志、省志、家譜加以研究”,是“調查研究”收集材料的方法之一。林伯渠還給黃齊生贈送過《延安府志》《保安縣志》,謂“可備檢查此間歷史故事的參考”。
楊家嶺是中共中央駐地,據說得名與明代膚施籍工部尚書楊兆有關。1944年5月,謝老對此進行考察,并旁引省志鉤沉索隱:“楊家嶺,本名楊家陵,傳說明萬歷殺尚書楊兆,殺了又追封撫恤,用金子鑄頭埋延安附近。楊家陵只是塚之一,共有七處。《陜西通志》只載楊兆墓在延安,有石牌,一曰一品名山,一曰三朝柱石,事跡不詳。”可見,當時延安還能見到省志。
(作者系延安市地方志辦公室主任)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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