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寶勤)2月5日,西安市雁塔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出通告,要求轄區所有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未經許可不得復工開業。每戶每兩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采購生活物資。所有人員出入公共場所必須佩戴口罩。
通告指出,所有商業機構(除社區便利店、超市、水果蔬菜店等居民生活必需的營業場所外),未經審批許可不得營業。已審批的酒店等場所要按照規定進行封閉式管理,嚴格消殺,工作人員和出入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所有單位、機構、組織及個人未經審批不得進行任何聚集性活動,不得進行各類婚禮慶典活動,喪事活動必須從簡,并在舉行活動前向社區(村)備案。
此前,西安市長安區、鄠邑區、周至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已發出有關通告。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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