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新聞網訊(張楚翌) 為做好企業復工保障工作,經高新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專題研究,對經審批同意復工的企業,特出臺以下專項政策。
1、協助企業員工返崗。
對重點企業因疫情仍未返回的員工,從省內返回的補助交通費200元/人;從省外返回的補助交通費300元/人,對員工返崗過程中碰到困難和問題的,全力協調解決。
2、鼓勵推薦勞動力。
鼓勵村組、社區為重點企業組織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動力,對推薦人員上崗的村組、社區按照200元/人的標準獎勵;鼓勵人力資源中介或職介機構為重點企業輸送勞動力,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社保并穩定就業3個月的,給予推薦機構1000元/人的一次性獎勵。
3、給予企業穩崗扶持。
對符合條件的參保企業,可返還不少于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對于在疫情防控期間,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不含淘汰落后產能企業、僵尸企業),失業保險費返還比例由上年度實際繳費的50%提高到60%。
4、降低企業用工成本。
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緩交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間參保職工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5、支持企業加強培訓。
落實好省市相關政策,對組織職工參加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的,按規定給予全額補貼;對企業組織新招用人員開展職工崗前培訓的,按照不低于600元/人標準給予補貼;對企業組織開展在崗職工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的,按照1000-5000元/人標準給予補貼。
6、優化企業用工服務。
對于小微企業吸納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因疫情無法返崗農村富余勞動力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給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
對春節期間(截至2020年2月9日)的醫療防疫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按實際增加穩定就業的員工數量,給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納就業補助。
編輯: 陳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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