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廈門監管局對工商銀行廈門市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廈銀保監(籌)罰決字〔2018〕9號)。
決定書顯示,工商銀行廈門市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董繼松,該分行存在未盡職調查核驗大額存款證明書真偽,貿易背景不真實導致融資資金被挪用,股權投資類理財產品向普通個人投資者銷售,向本行關系人發放信用貸款的違法違規事實。
廈門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對工商銀行廈門市分行罰款140萬元,并責令該分行對直接負責的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12月28日。
編輯: 楊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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