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加快推進“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支付工作的通知》,包括加強協議管理、明確申請條件、完善支付政策等內容。
凡在省級以上衛生健康、中醫藥管理部門相關規定框架下,開展“互聯網+”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均可通過其依托的實體醫療機構,自愿向所在統籌地區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簽訂“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補充協議。實體醫療機構為非定點醫療機構的,可在申請簽訂醫保定點協議的同時,一并申請“互聯網+”醫療服務補充協議。
申請“互聯網+”醫療服務醫保補充協議的醫療機構應具備與國家統一醫保信息業務編碼對接的條件,以及藥品、醫用耗材、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疾病病種等基礎信息數據庫。具備與醫保信息系統數據交換的條件,結合全國統一醫保信息平臺建設,實現醫保移動支付,能夠為患者提供電子票據、電子發票或及時郵寄紙質票據。依托醫保電子憑證進行實名認證,確保就診參保人真實身份。能夠完整保留參保人診療過程中的電子病歷、電子處方、購藥記錄等信息,實現診療、處方、配藥等全程可追溯。能夠核驗患者為復診患者,掌握必要的就診信息。醫院信息系統應能區分常規線下醫療服務業務和“互聯網+”醫療服務業務。
對線上、線下醫療服務實行公平的醫保支付政策,參保人在本統籌地區內“互聯網+”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復診并開具處方發生的診察費、藥品費和“互聯網+”醫療服務定點醫療機構復診處方流轉至定點零售藥店等其指定的第三方機構發生的藥品費,比照線下醫保規定的支付標準和政策支付,其中個人負擔的費用,可按規定由職工醫保個人賬戶支付。藥品配送服務費用不得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各地還可從門診慢特病開始,逐步擴大醫保對常見病、慢性病“互聯網+”醫療服務支付的范圍。開展異地就醫門診費用直接結算試點的地區可參照《國家醫療保障局財政部關于推進門診費用跨省直接結算試點工作的通知》規定的異地就醫結算流程和待遇政策,探索“互聯網+”醫療服務異地就醫直接結算。(記者白圩瓏)
編輯: 張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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