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于不新增建筑面積(不增加容積率)、不涉及主體結構變動、不改變土地用途等低風險改造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
■ 對于加裝電梯以及新增建筑面積等改造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
5月10日,記者從省住建廳獲悉:近日,該廳會同省發改委、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文物局等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優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審批的指導意見(試行)》,進一步提升我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審批效能。
《意見》針對前一階段我省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審批耗時長、辦理事項不明確等問題,提出了相應的解決措施。對于不新增建筑面積(不增加容積率)、不涉及主體結構變動、不改變土地用途等低風險改造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不超過15個工作日;對于加裝電梯以及新增建筑面積等改造項目,全流程審批時間不超過30個工作日。兩種情況均涉及的改造項目,以最長時限為準,并明確了相應的審批流程圖。
《意見》強調,具體改造方案要通過多部門聯合審查,相關審查部門根據具體改造內容,對項目可行性、市政設施和建筑效果、消防、建筑節能等技術指標一次性提出審查意見。同時,對“簡化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合并工程建設許可和施工許可階段”“實行聯合驗收”等三個階段分別進行簡化。
《意見》要求,各地要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優化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審批的實施辦法。省級有關部門對涉及本部門的審批事項,要持續加大精簡和指導力度。對于改造項目涉及消防、結構、抗震等安全內容,以及涉及文物保護、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筑的,要嚴格執行有關標準,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堅守質量安全和文物保護底線。(記者 田若楠)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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