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實習記者 孫高菊
知識產權保護是一項系統性工程,不僅要從創造到運用全環節保護,更要從各領域全方位統籌。如今,伴隨著一系列政策舉措的實施,我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正在加快推進,但聚焦基層、中小微企業,機構欠缺、人員素質低、體制機制不完善、自身保護意識不強等,仍是保護工作中亟待解決的問題。
6月24日,省政協召開“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月度協商座談會,在會前征集的交流材料中,部分黨派團體、基層政協、政協委員圍繞基層和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存在的“難點”“堵點”,提出了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
咸陽市擁有彬州市、渭城區等5個國家級知識產權強縣,截至2020年,共申請專利6185件,注冊有效商標36774件,在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中有多項指標處于全省前列,其中有的指標活躍度僅次于西安。
“但目前,大多數企業新產品、新技術知識產權保護主動性不高、意識不強,往往發生侵權才倉促應對,知識產權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現象仍然存在。”咸陽市政協在提交的材料中指出,在機構體制建設、人員配備、基礎設施、經費保障和專業能力方面,市、縣兩級知識產權工作都有待加強。
省政協教育科技委員會在調研中也發現,目前,僅有西安、寶雞、榆林、商洛4個市和楊凌示范區、西咸新區市場監管局加掛知識產權局牌子。其中,除西安市設置了2個知識產權業務處外,其他市僅設置了1個科室,而絕大部分縣區都沒有知識產權機構和專職人員。
知識產權服務管理機構設置、專業人員配備等是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基石,唯有砌好“一磚一石”,搭建牢固平臺,才能保障后續各項保護工作順利開展。
為此,咸陽市政協建議,全面強化知識產權部門機構設置和監管職能,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更好地發揮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推動作用。制定知識產權人才發展規劃,圍繞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優勢企業培育、戰略研究等工作內容,加大知識產權專業人才培養力度。加大財政預算,增加市縣兩級知識產權工作發展專項資金。
經費投入是做好這項工作的保障。省政協教育科技委員會在調研中了解到,我省實施機構改革后,知識產權保護部門工作任務的增加與經費的嚴重縮減,嚴重制約了工作開展。數據顯示,2020年,省級經費由5100萬元減為4500萬元,市級經費從機構改革前的5883萬元減少到1488萬元,僅為原來的四分之一。其中,咸陽、延安、漢中、安康等4市零經費,全憑省級項目經費維持支撐。
省政協教育科技委員會建議,安排省級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專項經費,針對新劃轉的商標、地理標志業務合理增加工作經費。各市及有條件的縣區應盡快安排或落實知識產權工作專項經費,確保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有效開展。應盡快研究出臺銀行與金融機構支持知識產權保護的政策,多渠道解決知識產權保護涉及的經費問題。
“對比省內其他地市,我市政策機構欠缺,知識產權工作基礎十分薄弱,無法滿足創新發展的需求。”漢中市政協在提交的材料中建議,盡快在漢中市和知識產權重點縣區的市場監管局加掛知識產權局牌子,出臺《漢中市知識產權資助獎勵辦法》《漢中市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實施意見》,實現知識產權的快速審查、確權、維權,全方位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韓城市政協在調研中發現,機構改革后,部分專利、商標和地理標志保護政策措施難以繼續適應保護工作的新要求,急需制定新的政策措施。為此建議,強化對知識產權創造、運營服務指導工作力度,推動知識產權運營和專利、商標“提質增量”。建立案件回訪機制,驗證保護的有效性,并推動知識產權綜合執法改革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體系建設,通過改革整合優化執法資源,降低專利持有人的維權成本。
針對民營企業保護意識不強、維權成本較高、運用能力不足等問題,省工商聯在調研后認為,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既要有制度的“保護傘”,也需要法律的“守護神”,必須全力打造知識產權保護的良好社會環境。
省工商聯建議,整理、協調現有法律、法規,進一步加快落實;及時調整、創新保護規則,進一步構建多方協調機制,形成線索共享、手段互補、執法聯動、保護有效的行政刑事協作模式。構建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服務的全鏈條保護體系,推動形成“大保護”格局。縮短知識產權保護案件審查周期,完善知識產權舉報投訴獎勵機制,健全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體系,創新審判機制,精準提供“快保護”服務。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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