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首席記者 唐冰)11月2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省醫療保障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雷耀堂圍繞省委、省政府近日印發的《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作了解讀。
雷耀堂介紹,自全省醫保部門組建以來,完成了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整合,實現生育保險與職工醫保合并實施,基本建立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三重制度保障體系。當前全省基本醫保參保人數3876.28萬人,參保率持續穩定在95%以上,職工醫保、居民醫保住院費用政策范圍內報銷比例分別穩定在80%、70%左右,比制度建立時分別提高15、20個百分點。
“但隨著人民群眾對健康保障的需求和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日益增長,醫療保障領域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逐步凸顯,制度政策碎片化、精準保障能力不強等問題較為突出,直接關系到三秦百姓健康福祉的穩步提升,必須通過深化改革,切實加以解決。”雷耀堂說。
《若干措施》全面部署我省醫療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全文8個部分共24項具體措施,提出了“1+4+2”的總體改革框架。“1”是建好一個體系,即加快建成覆蓋全民、城鄉統籌、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4”是健全四個機制,即健全待遇保障、籌資運行、醫保支付、基金監管四個機制,分別在《若干措施》的第二至第五部分予以明確;“2”是完善兩個支撐,即完善醫藥服務供給和醫療保障服務兩個支撐。
《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推動實現陜西醫療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籌資運行、醫保支付、基金監管等重要機制和醫藥服務供給、醫保管理服務等關鍵領域的改革任務。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醫療保險為主體,醫療救助為托底,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慈善捐贈、醫療互助協同發展的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待遇保障公平適度,基金運行穩健持續,管理服務優化便捷,醫療保障治理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實現更好保障病有所醫的目標。
《若干措施》結合我省實際,注重體現陜西特色,保障人民群眾健康需求。明確了突發疫情時醫保基金先預付后結算、探索取消大病保險最高支付限額、清理過度保障政策時限、穩步推進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市級統籌等重要內容,增強醫療保障能力。明確了醫保信用體系建設基本框架,以及飛行檢查、智能監管、社會監督、舉報獎勵等重要機制的實現路徑,織牢織密打擊欺詐騙保的制度“防護網”。明確了實施藥品和醫用耗材省級集中帶量采購、構建區域性招標采購聯盟、改革藥品配送機制等內容,推進供給側改革向縱深發展。明確了實施行風建設專項評價和“好差評”制度、規范醫保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和辦事指南等措施,完善異地就醫服務,進一步暢通醫保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
記者在發布會上還了解到,根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21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居民醫保人均財政補助標準新增30元,達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同步提高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40元,達到每人每年320元。目前,我省已啟動2022年度城鄉居民醫保集中繳費工作。
省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處處長趙峰表示,這有利于將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藥納入醫保,讓受益人群更廣泛;有利于提高居民大病保障水平,讓群眾大病敢治療;有利于完善居民門診保障政策,讓群眾小病有保險;有利于保障重大疫情防控需求,讓群眾生命安全有定數。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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