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藍田縣網信辦通過“藍田發布V”微信公眾號發布一則題目為《藍田縣依法查處一起網絡造謠!》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稱合肥某傳媒公司利用旗下自媒體賬號發布白鹿原影視城倒閉、即將拆除的不實信息,經白鹿原影視城報案后,已被藍田縣公安局調查取證,依法作出行政處罰。
華商報記者從“公告”中了解到,合肥某傳媒公司名下自媒體賬號在今日頭條、騰訊網、看點快報、百家號、趣頭條等網絡媒體,發布有關白鹿原影視城的錯誤信息。“藍田發布V”在公告中提到該錯誤信息“在網絡上的閱讀量已經達到3600萬人次,極大的誤導了廣大游客群眾,同時也嚴重影響了白鹿原影視城及陜西白鹿原旅游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名譽。”
華商報記者隨即聯系到白鹿原影視城副總經理張先生,他表示確有此事。張先生告訴記者:“5月8日有朋友轉發給我這條消息并求證,隨后就發現網上多條不實消息,5月9日我們向藍田縣公安局報案,目前已經對這家公司行政處罰。”
華商報記者在網上輸入關鍵詞“白鹿原”、“關閉”,搜索出現數條信息,不過查詢到的內容都顯示關閉的景區為白鹿原民俗村。張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文章中提到的白鹿原影視城2019年8月9日關閉等信息完全不實,事實是白鹿原影視城受疫情影響暫時關閉,但自3月5日恢復開園后,五一小長假日游客量在1.4萬以上,周末游客上萬,周內每天游客量也在7、8千,游客數量一直在穩步有序提升。”
陜西豐瑞律師事務所吳博文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同時,陜西白鹿原旅游文化發展有限公司還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要求該公司承擔侵權責任。
有業內人士就此事表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發布消息不能隨意杜撰不加核實,必須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華商報記者 李怡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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