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根據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日前出臺的《陜西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管理辦法》,從2019年1月1日起,我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應當按照企業規模、品種等條件的不同,設置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辦法》規定,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選擇工作原則性強,無違法、違紀、失信等不良記錄,熟悉并正確理解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有關標準,具備食品安全管理實踐經驗的職員擔任。其中,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白酒、食用植物油、肉制品、調味面制品等食品生產企業;大型餐館、供餐人數為500人以上的單位食堂、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餐飲管理企業、食品連鎖經營企業(含餐飲連鎖企業及總部、有銷售食品的連鎖藥店總部和含食品制售大型連鎖超市及總部等);食品批發市場開辦者及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辦法》同時明確規定,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未按規定配備或者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進行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張偉峰 張鈺)
編輯: 羅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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