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5 08:57:54 來源:華商網
西部網榆林訊(記者 李明) 1月14日,神木市公安局依法對神木百吉礦業“1·12”重大事故涉事企業神木市百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法人張某某和神木市百吉礦業有限責任公司李家溝煤礦礦長胡某某、安全礦長王某某、生產礦長牟某某、總工程師屠某某、掘進隊隊長張某某6人進行刑事拘留,并凍結企業銀行賬戶。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當中。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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