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0日從市政府獲悉,《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預案(2021年修訂稿)》出臺,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處置預案(2018年修訂版)》(市政辦發〔2018〕76號)同時廢止。
《應急預案》明確,根據國家生產安全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西安市燃氣行業特點,將燃氣事故等級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其中特別重大(Ⅰ級)為最高級別。
燃氣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立足于保證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把安全防護作為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保障,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燃氣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由市應急委員會統一領導,各區縣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和相關企業按照自身職責,落實信息報送、監測預警、應急響應、后期處置和應急保障相關工作。
成立西安市燃氣事故應急指揮部,作為燃氣事故應急管理的指揮決策機構。將市燃氣安全管理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作為市燃氣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長擔任。
市燃氣指揮部在本預案啟動后,應根據燃氣事故的不同類型,選取符合安全要求和滿足指揮需求的場所或場地,設立現場指揮部并明確現場指揮人員。現場指揮部設立后應第一時間劃定警戒隔離范圍,確定統一的聯系方式并通知參與應急處置的各方力量。
預案啟動時,現場指揮部安排相關成員單位組成專業處置、風險監測、警戒疏散、醫療救治、新聞輿情、物資保障等工作組,按照工作組職責和本預案應急職責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可根據燃氣事故的實際情況設立其他工作組,并確定其牽頭和成員單位。
同時,根據西安市燃氣事故風險緊急程度、涉及燃氣承壓特種設備的類別、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將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分為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四個級別。
燃氣事故應急響應從高到低分為Ⅰ級、Ⅱ級和Ⅲ級。當燃氣事故發生在重大節日等重要時期、用氣高峰時段、氣源供應緊缺時段和其他地區發生燃氣事故時段等期間時,市燃氣指揮部應結合以上情況確定響應級別。
燃氣事故應急響應結束后,市應急指揮部根據需要和實際情況,選派相關成員單位成立善后處置組,組織燃氣事故Ⅱ級和Ⅲ級響應的善后處置工作,妥善救治受傷人員,慰問受傷人員和死亡人員家屬,統計和撫恤殉職和死亡人員,保障轉移安置人員的水、食物、住宿和衛生等基本需求,收集、清理和處置事故現場有毒有害物質,鑒定評估受損的建筑物和構筑物,督導保險機構做好理賠工作,保證社會秩序穩定。(張 端)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