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榮)3月22日,省林業局、省公安廳聯合下發《關于建立涉林案件查辦協作機制的意見》,明確建立日常聯絡、聯席會議、信息共享、執法協作等九項協作機制,形成打防管控并舉的工作合力,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林違法犯罪,加強森林資源監管,維護社會穩定和生態安全。
《意見》明確,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要加強森林資源監管和打擊涉林違法犯罪的日常工作聯絡,明確責任領導、具體聯絡部門和聯絡員,負責雙方工作信息交流、協調各自內部機構等日常工作。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共同研判森林資源監管和打擊涉林違法犯罪的形勢,協商解決案件辦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公安機關要將護林員納入公安情報信息隊伍,不斷壯大群防群治力量,形成共治共享格局。林業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共同抽調精干力量,組成聯合執法工作組,適時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共同打擊涉林違法犯罪行為。
編輯: 意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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