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民政廳、省委農辦、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對進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實現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擴圍增效,切實兜住、兜準、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底線。
《通知》提出,加大低保擴圍增效力度,規范完善低保準入條件,不得隨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條件;采取“勞動力系數”等方式核算家庭成員收入的,要客觀考慮家庭成員實際情況;適度擴大“單人戶”施保范圍,低保邊緣家庭中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可以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其他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可以參照“單人戶”提出低保申請;調整優化低保漸退政策,鼓勵具備就業能力的低保家庭成員積極就業,對就業后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低保家庭,可給予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的漸退幫扶期;完善低保家庭經濟狀況評估認定工作,綜合考量家庭財產市值、實際營收情況以及其家庭實際生活狀況等,實事求是地予以認定。
《通知》要求,優化規范審核確認流程,推行居住地、急難發生地申辦或實施社會救助;明確低保審核確認時限,低保審核確認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加強低保規范化公示、公布工作;鼓勵各地在申請環節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通知》強調,健全救助對象認定和退出銜接機制,積極推行特困、低保、低保邊緣家庭等審核確認工作“多合一”,實現“數據一次采集,資源全網共享”;建立易地搬遷與低保工作銜接機制,做好遷入地、遷出地政策銜接;加強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項目,完善異地協同查詢核對機制,及時辦理跨區域核對請求;完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加強與鄉村振興等部門的信息共享,根據困難群眾實際需求,及時將求助信息推送至相關部門,形成救助幫扶合力。
《通知》指出,要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政牽頭、部門協同、社會參與的工作機制。各地財政、民政部門按照優先保障各項民生支出的要求,自覺承擔困難群眾救助資金保障的主體責任和兜底責任。建立完善社會救助監督檢查長效機制,管好用好困難群眾救助資金,確保資金用于規定的救助對象和使用方向,守護好人民群眾的每一分“保命錢”。結合深化“五社聯動”試點,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等形式,加強基層社會救助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社會救助領域信用管理,引導鼓勵社會救助對象誠信申報。(記者 王嘉)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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