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代表議案的提出和處理程序,提高代表視察質量,增強視察實效,加強對選舉任命人員監督,銅川市人大常委會修訂了《銅川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和專題調研辦法》《銅川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處理辦法》《銅川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一府兩院”有關負責人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履職情況實施辦法》等三項制度。6月30日,經銅川市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表決通過。
《銅川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視察和專題調研辦法》共23條,對代表視察調研的目的和依據、調查研究的形式、內容和選題、工作程序和組織、報告的形成等都進行了明確具體的規定。辦法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大會議精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會議要求,增加了代表專題調研的有關內容,明確了代表視察和專題調研的性質,新增了代表在集中視察或者專題視察中可以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的相關條款,修改完善了代表參加代表視察和專題調研以及代表所在單位保障代表參加活動的有關要求,進一步保障代表權益,提升代表履職積極性。辦法的修訂對于發揮代表主體作用,增強人大常委會的監督力度,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銅川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議案處理辦法》共5章29條,對代表議案的提出、交辦、辦理等方面做了詳細規定。辦法對結構框架進行了調整,條理更加細化,章節更加明晰;對代表議案的范圍進行擴充整合,增加了代表提出法規案的具體要求,細化了代表議案的處理。辦法的修訂進一步規范了人大代表議案處理工作,切實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職行權,充分發揮代表作為黨和國家聯系人民群眾的橋梁紐帶作用。
《銅川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一府兩院”有關負責人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履職情況實施辦法》共9條,對報告履職工作的組織、對象、內容、程序等進行了明確規定。將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工作作風以及個人廉潔自律情況納入報告范圍。有效落實了憲法法律賦予人大的人事任免權、監督權,實現任免權和監督權有機結合,不斷提升任后監督的規范化和實效性水平,推進干部任后履職監督工作向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發展。(來源:銅川人大)
編輯: 穆小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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