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4 年修訂)》正式印發,修訂后的《預案》更加具有科學性、精準性和實操性。對原I級應急響應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將其從強制性減排措施調整為建議性減排措施,并修改為“公安、交通、環保等部門研究制定并實施更嚴格的機動車禁限行管理措施,特殊車輛除外”。
更科學:污染物不同 應對措施差異化
《預案》中提到,對不同污染物造成的重污染天氣,應采取差異化應對措施。因細顆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應依法按照國家有關技術指南制定。
因臭氧(O3) 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氣,應及時向社會發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時加強對揮發性有機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監管。
因沙塵、山火、局地揚沙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氣,應及時向社會發布健康防護提示信息,可視情況采取加強揚塵源管控等措施。
預警咋分級? 黃、橙、紅依次升高
重污染天氣預警級別從低到高依次為黃色預警、橙色預警和紅色預警。當預測出現72小時及以上重污染天氣過程時,應按照空氣質量預報結果上限確定預警級別。
黃色預警:預測 AQI>200 持續24小時及以上或 AQI>150 持續36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橙色預警:預測 AQI>200 持續36小時及以上或 AQI>150 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未達到高級別預警條件。
紅色預警:預測 AQI>200 持續48小時及以上且 AQI>300 持續24小時及以上。
發布級別:預警級別原則上根據空氣質量指數(AQI) 預測結果,按照預警分級規定確定;當預測發生前后兩次重污染過程,且間隔時間未達到36小時,按一次重污染過程從高級別啟動預警。
重污染天氣實行三級應急響應:發布黃色預警時,啟動III級響應;發布橙色預警時,啟動II級響應;發布紅色預警時,啟動I級響應。
措施咋響應?實施差異化分級應急管控
突出重點區域、高值區域,實施網格化管控,在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中,針對不同首要污染物,統一應急減排措施比例要求。
重點控制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減排比例在黃色、橙色和紅色預警期間,應分別達到全社會排放總量的10%、20%和 30%以上,達不到改善目標的,可進一步增大減排比例。
為保障正常民生需求和社會運行,引導企業自覺提高污染治理和管理水平,對重點行業企業實行環保績效分級和差異化管控,將涉及民生需求的企業、重點建設工程納入保障類清單進行保障,防止“一刀切”。同時,鼓勵保障類企業、重點建設工程自主減排、協商減排。
同時,實施清單化分類應急管控,制定合法、合理、科學、有效的差異化管控措施,分類實施、科學管控,實行輪流停產、限 制生產負荷等措施實現應急減排目標。聚焦市與市、縣與縣交界局部污染熱點區域,科學制定“小區域”聯防聯控工作機制。
響應措施啥變化?“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改為建議性減排措施
應急響應措施包括三類,其中健康防護措施會根據預警等級,發布兒童、孕婦、老年人和患有心血管、呼吸系統疾病、其他慢性病等易感人群,中小學校和幼兒園,一般人群的健康防護信息。
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會根據預警等級,建議公眾綠色出行、企事業單位錯峰上下班,全社會自覺采取減少污染排放的減排措施。
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會根據預警等級,對工業源、移動源、揚塵源和其他污染源等采取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
記者梳理發現,跟之前相比,新《預案》結合實際,更加科學、精準和具有實操性。比如III級應急響應措施中,其中健康防護措施中,增加了孕婦和易感人群,原預案中的應急響應修改為“中小學、幼兒園及同等學力學校合理調整教學計劃,盡量安排室內課程,減少戶外活動;已安裝空氣凈化裝置的幼兒園、中小學和企事業單位等,及時開啟空氣凈化裝置。”
II級應急響應措施中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工業企業嚴格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中II級應急響應措施和減排比例的規定執行。
I級應急響應強制性減排措施中的“根據大氣污染狀況視情況實施機動車單雙號限行措施”,調整為建議性減排措施,為“公安、交通、生態環境等部門研究制定更嚴格的機動車禁限行管理措施(特殊車輛除外),報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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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規定履職 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預案》中對應急監督檢查與獎懲考核進行了闡述, 對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工作中未按規定履行職責的單位或個人,及時進行通報批評,并視情節約談相關區縣政府或相關部門,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對在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中濫用職權、 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相關單位工作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應急響應期間未落實減排措施,及自動監測數據或生產記錄造假等行為,嚴格依法查處。對已評定績效等級的重點行業企業、綠色標桿工地等,未達到相應指標要求的,按規定降級處理。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 迅速、措施妥當、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此外,各成員單位應建立公眾監督機制,利用政府網站、市長信箱、12345 市民熱線等公眾監督平臺,鼓勵公眾對涉氣企業限排停排、機動車管控等各類大氣污染源預警及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舉報。
(記者 高樂)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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