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快推動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調整和撤銷工作,根據《陜西省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結合工作實際,省政府決定將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劃定、調整和撤銷工作委托各市(區)政府批準。2025年底前,完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和立標工作,逐步推進村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劃定。
各市(區)政府辦理本行政區域內農村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范圍的劃定、調整和撤銷,縣級以上政府是保護當地飲用水水源地的法定責任主體,應對本行政區域內水源安全負責。
按照要求,各市、縣、區政府要高度重視飲用水安全保障,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水質負責,受委托的各市(區)政府不得超出委托范圍實施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相關事項批準且不能再委托。各市(區)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與飲用水水源保護相關工作,強化群眾飲用水安全意識與水源保護教育,進一步加強群眾飲用水安全、水源保護等相關知識宣傳和有關政策解讀力度,增強群眾飲用水水源保護意識,引導群眾自覺自律保護水源。
各市(區)應優先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做到能聯網盡聯網、能擴網盡擴網、能并網盡并網。在確定水源時要立足長遠,綜合考慮自然稟賦、地形地貌、用水需求、污染源分布、技術經濟條件等因素,充分論證、科學選址,結合國土空間規劃、流域水資源規劃、交通發展規劃、供水規劃等科學布局水源地,確保水源地水量充足、水質安全、無重大安全隱患。
加強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監管。各市(區)要定期開展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巡查檢查制度,定期開展巡查,嚴厲打擊水源保護區及周邊威脅水質安全的環境違法行為。加強監控能力、風險防范能力和應急能力建設,結合實際編制具有可操作性的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應急演練,儲備相應應急物資。完善水源地基礎信息檔案,實現“一源一檔”。
(苗佳妮 記者 張維)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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