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陜西省機關運行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即日起施行,旨在規范和加強機關運行保障工作,提升保障服務效能,建設節約型機關。記者注意到,《條例》對公務用車作出了明確規范,實行政府集中采購,應當選用國產汽車,優先選用新能源汽車。
《條例》明確規定,堅持勤儉辦一切事業,遵循服務為本、厲行節約、提質增效、安全有序、公開透明的原則,構建集中統一、權責明晰、協同高效的機關運行保障體制。
縣級以上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辦公用房集中統一管理制度,推動統一規劃、統一權屬、統一配置、統一處置,提高辦公用房使用效能。
縣級以上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建設公物倉等資產調劑平臺,明確公物倉資產的入倉標準,對本級機關閑置、待處置、超標準配置和臨時機構的資產等實行統一登記、統一管理、統一調配、統一處置,加強修復性使用和調劑共享,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重要會議、重大活動、臨時機構和同級機關需要配置資產的應當優先從公物倉調劑使用。
各級機關應當加強機關食堂餐飲節約和會議、培訓、接待等公務活動用餐管理,開展“光盤行動”,杜絕餐飲浪費。
各級機關應當充分利用機關內部場所和電視電話、網絡視頻等方式,舉辦會議和活動,并按照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控制會議培訓等活動的數量、規模和時長,嚴格按照費用開支標準和范圍執行。
《條例》還鼓勵資源共享和便民利民,各級機關可以結合實際,推動辦公場所便民利用,向社會有序開放停車位等機關公共設施,實現資源共享。具備條件的,可以將閑置辦公用房改造為政務服務、便民服務場所,以及其他用作公益活動的場所。
(記者 郭旭)
編輯: 陳戍
以上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本網只是轉載,如涉及作品內容、版權、稿酬問題,請及時聯系我們。電話:029-63903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