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西安12月8日電(記者劉彤)記者8日從陜西省生態環境廳了解到,陜西將進一步深化環評制度改革力度,對生態環境影響小、環境風險低的建設項目實行豁免,不再納入環評管理范圍。
今年以來,陜西落實國家“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續深化環境影響評價改革,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優化環評審批程序,確保企業環評審批最多跑一次,實行并聯審批制度,取消將其他部門的意見作為受理前置條件,環評報批資料從13項壓縮為4項,減少了69%。
今年前10個月,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共審批61個非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涉及投資約1822.11億元。
為全面優化環評審批權限,陜西省生態環境廳對地方具備承接能力的環評審批事項做到了應放盡放。其中,陜西省級對2019年生態環境部下放項目、涉及陜西水資源配置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的水電和風電項目、涉及過剩產能行業項目、環境風險較大項目以及跨市(區)的項目保留環評審批權限,其余一律下放市級審批。
此外,陜西省生態環境廳明確了各領域建設項目環境準入的禁止性和限制性要求:對不達標區域,嚴格落實區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替代削減,避免環境污染增量;加強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聯動,強化規劃環評的剛性約束和布局性預防,不予審批不符合規劃環評的建設項目。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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