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研發出防治重特大傳染病疫情或重特大疾病新藥,并在我市實現產業化生產的企業或個人,可由企業申報,經評審認定其經濟效益明顯的,擇優按項目投入的10%,給予最高200萬元補助。”這是西安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西安市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中的內容。這意味著,在西安市研發創新藥并實現產業化生產的企業或個人,可在享受陜西省相關獎補政策的基礎上享受西安市補助政策,兩項獎補金額相加超過400萬元。
研發創新藥和生產仿制藥,都是為了在確保藥品質量和療效、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的同時,不斷降低患者用藥的經濟負擔。陜西省政府辦公廳2018年7月印發《陜西省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提出促進創新藥研發和仿制藥技術攻關,對研發出防治重特大傳染病疫情或重特大疾病新藥,并在我省實現產業化生產的企業或個人,以項目形式進行獎補,獎補金額不少于200萬元。同時,方案提出,落實現行藥品生產企業稅收優惠政策。仿制藥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產生的研發費用,符合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依法按15%的稅率減征企業所得稅。
記者了解到,《西安市改革完善仿制藥供應保障及使用政策工作方案》中還有鼓勵企業積極申請研發、促進藥品研發鏈和產業鏈有機銜接、完善仿制藥采購政策、促進仿制藥優先配備使用、發揮基本醫療保險激勵作用、加強仿制藥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鼓勵政策。(記者 杜朋舉 康傳義 見習記者 趙楊博)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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