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尹云燕 記者 劉菁)西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印發關于《西安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規定》的通知,旨在通過規范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提高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法治意識。
西安市司法局局長張華俊表示,《規定》是結合全市近年來行政應訴和負責人出庭工作實際情況作出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支持和配合人民法院審判工作,促進行政執法活動規范化,實現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加快全市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規定》明確了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履行的職責,應當出庭應訴的案件類型和統計報告備案制度。相較于其他地市,西安市出臺的《規定》亮點在于,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納入年度法治建設績效考核,把行政機關正職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作為重點考核內容,特別是明確規定行政機關負責人年度出庭率應當達到75%以上。
西安市司法局黨組書記趙夏表示,行政機關負責人積極出庭應訴既是行政機關接受司法監督的具體體現,也是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提升行政機關依法行政能力的一項重要舉措。《規定》可以增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意識,促進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的有效開展。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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