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西安市政府獲悉,《西安市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實施方案》印發,全市將深入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信用監管改革,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助推西安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2021年底建立事前信用承諾制度事中分級分類監管制度
《方案》提出目標,到2021年底,建立事前信用承諾制度、事中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完善事后信用聯合獎懲機制。
到2021年底,基本建立市場主體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逢辦必查”機制,信用信息嵌入各級行政服務大廳及有關部門業務系統,實現全流程、自動化信用應用。到2022年底,完善各層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體制機制,建立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在事前信用監管方面,制定信用承諾制度。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在行業內實行信用承諾制度;鼓勵市場主體主動公開信用承諾,接受社會監督;對于適用信用承諾制的行政許可事項,申請人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有關材料的,應予即時辦理;信用修復工作要求失信主體作出信用承諾。信用承諾書依法依規通過各級信用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信用承諾履約狀況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后監管的重要依據;制定信用承諾復核問效機制,對虛假承諾、違背承諾的市場主體,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2021年底,實現審批替代型、信用修復型、行業自律型和主動型信用承諾全覆蓋。
進行經營準入誠信教育,在市場主體辦理開辦手續時,要對其個人、法定代表人和重點崗位從業者開展守法誠信教育;堅持對公務員、律師、教師、醫師、會計評估審計人員、房地產中介從業人員、金融從業人員、導游等職業人群進行誠信教育。誠信教育不收費,不作為市場準入的必要條件。
開展信用報告應用制度,制定分領域、分行業、分用途的信用報告(含評級報告,下同)標準,形成格式規范、標準統一、用途明確、使用便捷的信用報告標準體系。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市場準入、資質審核等事項中,要積極采用第三方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
在家政重點領域開展信用記錄建檔留痕專項行動
事中信用監管方面,《方案》明確應用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整合形成完整的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并通過市級信用網站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
在市場主體生產運營中,采用權責清單編制信用信息共享目錄和數據報送清單并動態更新,及時、準確、全面記錄市場主體信用行為,推送到市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在家政、養老、環保、食品藥品、安全生產等重點領域開展信用記錄建檔留痕專項行動。
依托“信用中國(陜西)網站”,鼓勵市場主體自愿注冊資質證照、市場經營、合同履約、社會公益、榮譽類等信用信息,并對信息真實性公開作出信用承諾,授權網站對相關信息進行整合、共享與應用。2021年底,各級各部門歸集到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自愿注冊信息,要占到市場主體公共信用信息歸集總量的30%左右。
廣泛應用公共信用綜合評價并加強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以行業信用評價結果為基礎,綜合其他評價結果,對監管對象進行分級分類監管,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各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分級分類監管標準,逐步推動跨部門標準互認;依據信用評價結果等次,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中,采取差別化抽查頻次。
構建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方案》明確,事后信用監管將共享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按程序將存在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社會危害較大等違法失信行為的市場主體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推送至市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對存在失信行為但嚴重程度尚未達到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認定標準的市場主體,納入重點關注對象名單,實施與其失信程度相對應的嚴格監管措施。
失信市場主體應當在規定期限內認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認定部門依法依規啟動提示約談或警示約談程序,督促失信市場主體履行相關義務、消除不良影響。約談記錄記入失信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統一歸集后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西安)。大力推進重點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加快推進整改。
持續強化失信聯合懲戒。制定本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認定程序,依法依規落實國家部委梳理的聯合懲戒措施清單,利用市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將失信聯合懲戒融入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各職能部門業務系統流程,依法依規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申請財政性資金項目、享受稅收優惠、投資項目審批、市場準入、股票發行等方面采取行政性懲戒措施,構建跨地區、跨行業、跨領域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執行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依法依規對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養老托幼、城市運行安全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直接相關的重點領域嚴重失信主體,實施嚴格監管,加大懲戒力度。對國家列入禁入名單,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處罰決定,屢犯不改、造成重大損失的市場主體及其相關責任人,堅決依法依規在一定期限內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直至永遠逐出市場。推進市場禁入信息跨地區共享,對列入禁入名單的市場主體要堅決執行禁入政策,避免嚴重失信企業易地開張。以現有法律法規為依據,每年公開公示一批市場禁入典型案例。
制定責任追究機制,依法依規對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市場主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進行失信懲戒,并將相關失信行為記入其個人信用記錄推送至信用平臺。機關事業單位出現違法失信行為的,通報其上級主管單位和審計部門,工作人員出現違法失信行為的,通報其所在單位及相關紀檢監察、組織人事部門;國有企業出現非法拖欠賬款或農民工工資的,要依法追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的違法失信責任。
同時,健全失信主體信用修復機制。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失信市場主體在規定期限內糾正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的,可通過作出信用承諾、完成信用整改、通過信用核查、接受專題培訓、提交信用報告、參加公益慈善活動等方式開展信用修復。修復完成后,按程序及時停止公示其失信記錄,終止實施聯合懲戒措施。到2020年底,形成健全完善的信用修復、異議處理機制。
保障信用監管將各類信用信息共享共用
不斷提升信用監管信息化建設水平,依法推進市級信用平臺網站及各行業(領域)業務系統的建設與互聯互通,對政府部門信用信息做到“應歸盡歸”;不斷完善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西安)、“互聯網+監管”系統、各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形成數據全量共享工作機制;將各類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支撐形成數據同步、措施統一、標準一致的信用監管協同機制。
在“信用中國(陜西西安)”網站集中歸集公示行政許可、行政處罰信息的基礎上,堅持“應公開、盡公開”,依法依規將行政強制、行政確認、行政征收、行政給付、行政裁決、行政補償、行政獎勵和行政監督檢查等其他行政行為信息于7個工作日內在網站公開。
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依托“互聯網+監管”、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陜西西安)等系統,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場信用信息、投訴舉報信息及第三方相關信息,實現信用監管數據可比對、過程可追溯、問題可監測;建立風險預判預警機制,及早發現防范苗頭性和跨行業跨區域風險;發現和識別違法違規線索,有效防范危害公共利益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場主體權益保護力度。對因錯誤認定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錯誤采取失信聯合懲戒措施損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的,即時消除不良影響。
建立清理征信市場亂象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加大對各類違法信用服務機構的查處、清理力度,組織開展“不良信用服務機構”專項整治活動。(張 端 梁 婷)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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