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滿淑涵)記者5月25日從省民政廳獲悉,為進一步深化社會救助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流程,全面提高社會救助效率和效能,省民政廳近日印發《關于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在全省部署推進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社會救助審核確認權限下放工作。
《實施方案》提出,各地要優先選取工作基礎好、人員配備合理的縣(區)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先期開展試點工作,并根據試點情況,及時完善相關制度、優化工作流程、補齊薄弱環節。11月底前,除因特殊情況不具備條件的,低保、特困審核確認權限全面下放至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實現救助更及時、保障更有力、動態管理更高效。
《實施方案》強調,社會救助重在精準、貴在及時,申請越便利、審核確認時間越短,保障功能體現越充分。各地要進一步明確下放程序,厘清各級工作職責。縣級民政部門要及時組織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開展相關業務培訓,加大對相關救助政策的宣傳和解讀,提高經辦人員政策理論水平,加強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權力運行事中、事后監督,確保審核確認權限“下得去”、責任“接得住”、業務“管得好”、對象“保得準”。
編輯: 孫璐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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