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記者從市政府獲悉,《西安市校園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印發,將進一步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校園事故,推進應急處置工作的法治化、科學化、制度化建設,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與財產安全,確保學校教學秩序正常,維護社會穩定。
《預案》適用于全市各類學校(基礎教育和職業高中)發生的溺水、擁擠踩踏、煤氣中毒、爆炸、危險物品泄漏污染等事故,學校教育教學、實驗實訓、勞動實踐和組織師生外出研學實習、參觀、考察等集體活動以及自然災害引起的事故和險情的防范應對與應急處置。
《預案》對各類學校的風險防控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類學校要強化預防為主的意識,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校園事故風險點、危險源的辨識、評估和檢查、監控。例如:通過課堂教學、講座培訓、網絡宣傳等形式和途徑,廣泛宣傳應急救助知識和處置技能、各類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常識;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做好隱患排查工作,建立臺賬,建立校園安全事故風險評估機制,有針對性地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等。
《預案》對校園事故的發布進行明確規定,未經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發布校園事故信息。校園事故的信息發布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科學公正的原則,經市政府授權,由市應急指揮部發布校園事故信息。信息發布內容應當包括事故概況、嚴重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處理進展情況等。
《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西安市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廢止。(記者閆珅)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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