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9 07:43:18 來源:西安新聞網
7月28日閉幕的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該辦法將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對朱鹮大熊貓金絲猴羚牛等實施搶救性保護
本辦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和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野生動物保護工作負責,制定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相關保護規劃和措施,建立健全保護管理和行政執法體系,落實保護責任,并將保護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為加強對野生動物的保護,《辦法》規定,每年九月為本省野生動物保護宣傳月,每年四月第二周為本省愛鳥周,每年六月六日為放魚日。
為加強我省野生動物遺傳資源保護,《辦法》規定,省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野生動物遺傳資源的保護,采取棲息地保護修復、巡護監測、人工繁育、野化放歸等措施,對朱鹮、大熊貓、金絲猴、羚牛、遺鷗、大鴇、川陜哲羅鮭、北方銅魚等瀕危野生動物實施搶救性保護。
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業務
為提高群眾對野生動物致害的抗風險能力,《辦法》第十五條規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建設隔離防護設施、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預防、控制野生動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動保險機構開展野生動物致害賠償保險業務,將野生動物損害賠償納入政策性綜合保險。
在野生動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下,采取避險措施造成野生動物損害的,依法不承擔法律責任。
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管理不力將被約談
在野生動物管理方面,《辦法》規定,在自然保護地和禁獵(漁)區、禁獵(漁)期內,禁止獵捕以及其他妨礙野生動物生息繁衍的活動,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和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
省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對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保護管理工作不力、問題突出、公眾反映強烈的地區,可以約談所在地設區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求其采取措施限期整改。約談整改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記者 劉雪妮 實習生 趙笙汝)
編輯: 陳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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